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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哈尔滨宾县司法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招聘20人公告

文章来源:宾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7-30 09:44:41


  2023年宾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推进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司法所不少于三名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52号)、《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实施方案》(哈司通〔2022〕12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宾县所属17个乡镇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拔。
 
  三、招聘数量
 
  此次司法局所属17个乡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20人。各乡镇具体招聘数量详见附件《2023年宾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且事业心强、责任感强,热爱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2、年龄条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8月8日以前出生),41(含)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大专学历及以上;
 
  4、户籍条件:限宾县行政区划内户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网站:https://binxian2023fwgz.ibaoming.net/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时至2023年8月9日16:00时。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的次日开始至8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并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资格审查、笔试时间通知、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入围通知、总成绩公布、体检、录取公示等),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及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2)本人户口簿照片(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变更页也需要一并上传;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3)网上报名上传的本人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文件为jpg格式;
 
  (4)报名要求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照片;
 
  考生需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性做出个人承诺。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2、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通过初审后请及时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的比例。所报岗位报名达不到1:2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试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者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3、现场资格确认后,对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为准。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结束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3、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由县司法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领取《录取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统筹分配到各乡镇司法所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县司法局出具是否聘用意见,统一组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规定,享受社区普通岗位(社区干事)薪酬体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咨询电话
 
  宾县司法局:0451-57900149
 
  (工作时间:08:30-11:00;14:00-16:3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62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
 
  2、招录期间,考生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2023年宾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计划表.xls
 
  宾县司法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招聘工作专班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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