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心理教师公开招聘启事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辅导员和心理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本次招聘共发布专职辅导员岗位10个、心理教师岗位2个,详见附件1或登录招聘系统(https://zp.nefu.edu.cn)进行查询、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心理教师均纳入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级学生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须在系统上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有高校教师工作经历或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或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服役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年龄。(须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二)心理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具备独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科研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表现。
4.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从业经历的可不上传在校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在系统上传)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相关从业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几类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按要求规范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按要求完善手写内容)、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和研究生培养阶段;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如有其他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征入伍或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等)也应一并上传。
招聘系统将于2023年5月8日10:00开放,应聘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10: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务必完善后提交,报名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如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上传不规范、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根据实际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事宜将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适时通过学校网站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题型区分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部分参考《申论》(60分),客观题部分参考《行政能力测试》(40分)。笔试内容区分专业能力测试和基本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约占40%,基本能力测试约占60%;心理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约占70%,基本能力测试约占30%。
2.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400%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入围名单等信息将通过学校网站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4.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则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选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我校心理测试中心负责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我校学工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学院见习
学工部门统筹安排拟聘用人选到学院进行为期两周的见习。
(六)审议与聘用
符合条件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入职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须回避人员信息”中注明。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存在上述关系人员的视为作弊,则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四)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后,学校将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须关注学校校园网以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0451-82190335/82192335
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17611733552
工作监督:0451-82192924
东北林业大学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