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教师岗位公告(三)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学校提供教师岗位33个,招聘计划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享受待遇
落实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享受相应待遇。
五、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遵纪守法,具备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硕士及以上”教师岗位的研究生须为2021届、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具有完整B类及以上学科教育经历人员。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须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有高校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依法依规不得招聘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至2022年11月30日16时。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lgdx2022js.ibaoming.net/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报名后,除进入面试、岗位计划调整信息及录取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外,其他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或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引进”栏目)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至2022年11月30日24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按规定时间准备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需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应聘人员的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原件、《鉴定表》原件、开具的证明原件和提交材料的全部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打印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或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综合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才招聘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复审
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复审。
(七)审批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见习期考核
学校统一安排一个月见习考核,对应聘人员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七、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监督电话:0451-86390112(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15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