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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文章来源:大兴安岭政府网 | 发布日期:2022-04-25 15:38:25


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2021〕30号)和《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大兴安岭地区人才振兴计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经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5个岗位37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健康,品行良好,自愿到大兴安岭村(社区)任职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至2004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4日至2004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被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6)大兴安岭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7)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被录取,但个人提出放弃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岗位的人员等。

(二)选派岗位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一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信息在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218.9.68.179:5002/index/27)及大兴安岭政府网站(http://www.dxal.gov.cn/zwgk/tzgg)发布,报考者可查阅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2022年5月6日9:00至2022年5月10日17:00时登录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218.9.68.179:5002/index/27)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5)为准。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在5月6日9:00至2022年5月11日17:00时内及时缴费。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在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规定比例,经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2、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按网上通知时间,登录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笔试

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笔试时间初步拟定于2022年5月中下旬。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218.9.68.179:5002/index/27)查询。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一)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诚信承诺书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后,将予以公示。

(二)确认拟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名额;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六、面试

面试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的,按规定予以递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在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及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工作由地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看人事档案等形式,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及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57-2738061;0457-2730515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 .docx

附件3: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doc

附件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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