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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大庆市第三医院 | 发布日期:2022-07-07 13:11:32


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制外合同用工。

二、用工形式

编制外合同用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生4名,CT诊断医生1名,B超诊断医生1名。

四、岗位待遇

以上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本科学历工资税前2229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税前3192元/月,缴纳五险(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精神科医生、CT、B超医生岗位,试用期满取得处方权后,通过考核合格,经党委会研究,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工资待遇”。

五、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

(二)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无违法或不诚信记录,无犯罪嫌疑或前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共事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专业条件

(一)报名精神科医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精神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CT、B超医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毕业,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5、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

2、报名地点:三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59-8897011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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