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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属学校第二批次人才引进60人公告

文章来源:大庆人才 | 发布日期:2024-08-07 09:33:47


  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批次共计划引进人才66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不包含尚在协议期(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和资格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办理落编手续前必须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二批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12日16:00期间,微信关注“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10)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能力测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4日16:00。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名人员,报名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审查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资格审查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名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能力测评。能力测评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以面试为主,视报名情况加设笔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事宜见报名系统推送的通知或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试主要形式为无生试讲,试讲内容为大庆市各学段相应专业科目现行教材知识。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如有笔试成绩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
 
  能力测评、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考核与体检。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递补原则。加设笔试的,面试前如有考试资格不符或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与体检环节不再进行递补。对于主动放弃的考生,须提供书面声明。
 
  5.选择学校。通过考核与体检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选择意向学校。
 
  6.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引进范围高校Ⅰ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100757、6556523,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7745597367。
 
  附件:
 
 
 
 
 
 
 
 
 
 
 
 
  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    庆    市    教    育    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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