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选聘医技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水平,满足部分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选聘医技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宣化区卫健系统选聘医技人员4名。选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附件1)《张家口市宣化区2022年选聘医技人员职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zjkxuanhua.gov.cn/ww/index.html)下载。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拟采取报名选聘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18周岁—45周岁,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与所报岗位相符,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7日—2004年7月7日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7日—2004年7月7日出生),有五年及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职称条件;
6、选聘工作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7日。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①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⑦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理由
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3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医学执业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宣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专业特长等情况,同时调阅拟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对考核、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如体检、考核出现放弃、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编制解决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五年方可流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七、未尽事宜
由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