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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邢台清河县招聘社区工作者69人公告

文章来源:清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2-26 10:44:07


清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我县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治理工作,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9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9名,其中男性34名、女性35名(详见《清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按照招聘程序,被聘用后到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下设的8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不列入编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情感,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18-35周岁(1987年1月3日-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清河县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具有清河县户籍(户籍信息、结婚登记信息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日);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不在招聘范围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的;

4.因严重失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24日通过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和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网上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8:30至1月9日17:3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清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由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平台审核员依据报考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xrszp.com)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下载);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配偶是清河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具有清河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清河县政府网、邢襄人事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清河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按照《清河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管理。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合同期两年,其中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见习期满后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转正定级后的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合同期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企业性质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清河县政府网发布相关消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清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后实施。

咨询电话:0319-8166820

0319-8160067

监督电话:0319-8166627

附件:《清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x

清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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