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招录村医的公告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由于小区卫生站人员调配,同时结合我县村医老龄化偏多的情况,决定为小区卫生站调配空岗村卫生室和老龄化村卫生室招录乡村医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招录村医岗位:新河镇望腾村村卫生室、新河镇侯家庄村村卫生室、寻寨镇南阳村村卫生室、白神首乡芝芳头村村卫生室、西流乡苏章村村卫生室、仁让里乡前沙洼村村卫生室、仁让里乡黄家庄村村卫生室。
二、招录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人员范围
户籍在新河县或配偶户籍在新河县,且长期在本县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二)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医生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3、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的中等学历,或者经培训达到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的中等水平,或者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并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医疗机构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2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卫生院
3、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新河县乡村医生招录人员报名表》(附件1)、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有全日制大专医生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彩色一寸免冠同版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二)招录考试
由县卫健局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组织考试。
(三)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对社会及拟招录岗位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拟招录岗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聘用。
四、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招录村医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按照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招录村医必须在指定的村卫生室从事相关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二)人员待遇
与现在岗村医同等待遇, 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
此公告由新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478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