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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项选聘10人公告

文章来源: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日期:2022-10-10 17:43:58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在全市扩大招聘教师1000人作为师资储备”的要求,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制定专项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面向 “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选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2022年选聘按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具体专业名称(二级学科)进行,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专业名称(二级学科)为毕业院校自设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2023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2年10月10日-10月25日,在学院官网和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25日。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rsc@tsvtc.edu.cn,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2023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原件或扫描件进行复审,如期不能提交的,取消选聘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三)面试

面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试讲。

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测评、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

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进行测评。

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适岗性评价50分,试讲50分),当场赋分。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合格未参加体检人选,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将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关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由于疫情防控情况引起的变化,则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卫建委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检会〔2021〕8号)文件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教师专项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专项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相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7,0315-2368623

附件1: 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表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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