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为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唐山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外部董事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市国资委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
(二)按时参加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并为此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履职需要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
(三)参与任职企业的战略决策和运行监控,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及时如实向唐山市国资委报告可能损害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的重大问题,切实维护出资人的知情权。
(四)《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能够维护出资人利益。
(三)具有企业领导经验,或者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现就职单位或原就职单位规模大于或相当于唐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履职业绩突出。
(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企业战略规划、产业创新发展、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法律等方面专长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独立发表意见。
(五)具有大学本科或相当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胜任在2-3家企业兼职履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30日),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七)非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在职人员除外)。
(八)《公司法》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担任董事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唐山市国资委报名,填写《唐山市国资委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唐山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和公示。由唐山市国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入库人选。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四)人员选聘。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唐山市国资委适时从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经相关程序后聘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任职津贴。兼职外部董事实行聘期制,聘期一年,期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五)选聘日常化。除本次集中公开选聘外,平时也接受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唐山市国资委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3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代表性、能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业绩成果文字材料。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电子版即可。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集中公开选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下载。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sgzwgb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报名唐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
联系电话:0315-2803565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