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为高邑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数量、岗位职责详见下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身份为高邑县劳务派遣在职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岗工作的。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完成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6日通过诺优考http://www.nuoyoukao.com/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
电脑端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20
报名时间:02月06日至02月16日15:00
初审时间:02月06日至02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02月06日至02月16日17:00
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服务费100元,网上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即可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2.资格初审。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02月18日(星期六)。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以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等内容为主,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4.成绩查询: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5.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按照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各岗位笔试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该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02月19日(星期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按照岗位分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依次优先录用。
(六)政审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依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岗位调剂
为保证本次招聘效果,若部分岗位招考过程中人员不足,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未录用人员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岗位调剂。
四、待遇及聘用
(一)待遇
1.人员薪酬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标准为1800元)执行。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辅助管理岗位补贴系数定为0.5(即90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工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年限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
2.社会保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二)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每两年签订一次。各用工单位将派遣人员的变化和年度考核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情况。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考试审核材料贯穿始终,录用后一经发现在报名材料、体检等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311-8401681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