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