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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选聘4人公告

文章来源: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 发布日期:2024-07-03 09:25:27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舞台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艺术高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历经河北省戏曲学校、河北省戏剧学校、河北省艺术学校等发展阶段,200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
 
  学院本校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东校区位于开发区漓江道,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五千余人。学院举办高职和中专层次艺术教育,设有戏剧、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影视、文化管理等专业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社会教育部等教学部,现有大专专业26个(含方向),中专专业4个。学院是河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曾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部级重点学校等荣誉,连年获评文化和旅游系统实绩突出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硕士2人、本科2人。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高水平艺术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教学水平,优化人才结构,拟选聘一批急需紧缺艺术类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ebart.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10日17:00。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1)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所有附件按顺序合成为1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和附件均以“2024招聘+岗位代码+岗位+姓名”命名(例如“2024招聘+001+音乐系萨克斯教师+张三”),如因邮件主题或附件名称不符合要求造成漏报的,责任自负。
 
  通过邮箱提供电子扫描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①《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准确,报考者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于1页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专、本、硕等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专、本、硕各阶段);
 
  ④如毕业证书未注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其他能够证明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语的,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2)资格审查。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应聘人员报名邮箱通知本人,请务必及时查看邮箱。
 
  2.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学院公告为准,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三)测评考核
 
  1.测评考核人选确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2.测评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3.测评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能力测评、教学能力测评、综合素质测评三个部分。专业能力测评采取实践操作的形式进行,教学能力测评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
 
  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测评考核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试成绩。
 
  测评考核成绩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测评考核前,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参加测评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总成绩合成。测评考核结束后,按专业能力测评、教学能力测评、综合素质测评三个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45%+教学能力测评成绩×3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65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04131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665023
 
  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附件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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