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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选聘83人公告

文章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4-04-12 17:22:1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3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21年6月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建设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
 
  从2021年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党组成员孙春兰三次来院调研,同时还有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副省长严鹏程,现任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副主任王贺胜、雷海潮,省委书记倪岳峰,副省长胡启生、副省长赵大春等领导,先后来院调研指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对宣武医院河北医院的管理及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现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32张,现有两个院区运行。医院职工2838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68名,博士生导师46名,硕士生导师20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5名。医院拥有射波刀、脑磁图、PET/CT3.0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高端医疗设备,建设有国内一流的微创手术实训中心。
 
  医院获批7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建设专科:肿瘤外科、神经内科、精神卫生科,4个创建专科: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血管外科、儿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非中医机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5个。医院开展多项国内、省内先进技术,如处于手术金字塔尖的大脑半球切除术、术中唤醒、脑干出血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神经介入治疗脑烟雾综合征、单髁置换、肠道微生态诊疗、主动脉弓部病变腔内重建手术、腹主动脉内脏分支腔内重建手术等。医院现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2个,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6项。医院是河北省神经医学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单位,是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
 
  医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积极的姿态承担社会责任,抗击疫情,救治患者,叫响了医大一院口碑。2021年初,疫情期间,医院组建核酸采集队伍,共派出医务人员三千余人次承担石家庄市藁城区、赵县、晋州部分地区核酸采集任务,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裕华区五轮全员核酸采集,完成核酸检测量超过850万人次,为抗击疫情贡献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22年在疫情救治的吃劲阶段,医院党委审时度势,创造性的统一调配全院资源救治新冠肺炎患者,提出“优先保障急诊工作、优先保障危重症患者救治、优先保障重点科室医疗工作”,全院干部职工日夜无休,全力救治患者,不推诿不拒收,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医院实际的救治模式,形成了医大一院特色的抗疫模式,为我们应对重大传染病救治任务锻炼了队伍,积累了宝贵经验,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近年来,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赋能,共同推进高质量快速发展。秉承“规模要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精致医院建设理念,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果由职工和患者共享。医院荣获2022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河北省先进集体、“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等荣誉称号。医院获评2019年、2020年、2021、2022年省直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优秀等次;2020年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2022年河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医院唯一试点单位。2021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2022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拟选聘工作人员83名,其中博士73人,硕士6人,本科4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随着我院的快速发展,新建国内一流医技病房楼投入使用,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宣武医院河北医院开诊,临床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的医疗工作、实习带教及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急需优秀博士研究生和具备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扩充我院人才队伍。
 
  五、选聘范围
 
  1、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2、学科带头人岗位需具有博士学位,为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具有三级医院或三甲医院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科室管理经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及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级医院或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及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5G大楼三楼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新楼南侧)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提供咨询。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或手写均可);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留存材料不再退还):
 
  ①身份证;
 
  ②已取得专科、本科、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已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4年在培人员请规培单位或学校提供规培证明);
 
  ⑤报考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与招聘要求工龄相符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组织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技能操作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考核具体安排详见官网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招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6/6098(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洋
 
  联系电话:0311-87156096  87156098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2: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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