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效能,发挥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服务作用,根据《卢龙县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卢龙县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9名。
岗位A:8人;岗位条件:化学类,大气科学类,化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汉语言文学类。具有1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需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岗位B:1人;岗位条件: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1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需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回避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的,或“三龄两历”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1室人事股,电话:7209072。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卢龙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将电话通知到报名者本人。
具体选调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