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讯:为满足工作及发展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本年度选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秦皇岛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式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选聘方式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下,由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组成选聘工作办公室,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数量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年龄可适当延长。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意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岗位数量
拟选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秦皇岛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楼4楼)
咨询电话:83551838355185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8时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2个工作日)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
(4)相关岗位执业证;
(5)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6)同底色2寸免冠证件照2张;
(7)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1月1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过程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三)面试
1、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
依照选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选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选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35-8355183(选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8355652(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