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规定要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在廊坊市公开选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员13名,其中法学类教师1名、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师1名、光学工程专业教师1名、工商管理、国际工商管理专业教师1名、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教师1名、音乐学、师范教育(音乐乐器艺术理论与实践)专业教师1名、学科教学(音乐)专业教师1名、学前教育学专业教师1名、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教师1名、金融学、金融与管理教师1名、风景园林专业教师1名、区域经济学专业教师1名(具体情况见附件《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选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3日-2004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2年12月23日-12月30日,在廊坊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校展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
(4)在编在岗应聘人员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5)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岗位条件要求确定面试人选,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后,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面试
根据选聘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学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15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答辩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答辩环节)。
答辩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试讲及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计算得出综合成绩,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试讲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学院选派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廊坊市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答辩的不能递补。
(七)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15日内完成报到、工作转移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学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953100830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34路公交车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站)。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