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公告
为满足各学段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三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200人。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选聘”两种方式。“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200人,其中统一招聘180名,选聘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学历要求:(1)选聘教师:选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招聘教师:中小学教师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教师需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在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满1年的临聘教师参加招聘,不限专业。
4.中小学、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在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的临聘教师参加招聘,年龄放宽到39周岁(1982年8月29日以后出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市教体局负责认定。
5.报考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初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小学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幼儿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6.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件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8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29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或尚未取得岗位要求学位的人员;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三河市在职的聘用制合同教师不得报考聘用制合同教师岗位。
8.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仔细阅读《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关健康码证明。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聘后管理等步骤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1.发布公告
在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02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8月29日8:30至9月2日17:00
审核时间:8月29日8:30至9月2日18:00。
交费时间:8月29日8:30至9月3日23:59。
(2)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诚信承诺书》、蓝底正面2寸彩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有效期内);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在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的证明)。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全部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因考生上传图片不清晰导致报名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选聘”岗位不需交考务费,只交报名费每人1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岗位的报名人员需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请查阅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9月2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yg3212939@126.com,并致电0316-3215164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3)打印笔试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9月15日9:00至17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9月17日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核酸检测,佩戴口罩,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一张试卷,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以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主。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
本人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可于9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并截图留存。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按照比例计算出现小数的全部进位处理。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
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进入资格复审地点。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包括:
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在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的证明)。同时提交《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打印《面试通知单》。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7: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10月15日-10月26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核酸检测,佩戴口罩,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2)面试评委组成
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考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统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选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顺序进入考察人选。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4)面试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察体检
10月18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入围考察体检环节,入围考察体检环节的考生下载填写考察表。
(1)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三河市检察院、三河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教职员工入职前开展信息查询,发现相关违法人员,不予聘用。
10月19日至20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后将考察表交到市人社局203室,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与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报到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报到后分组别、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望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和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8.聘后管理和待遇
市教体局、学校、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市教体局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制合同教师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与聘用制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工资发放、档案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聘用制合同教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发放标准参照三河市公办学校在编同级教师执行。工资测算由教体局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市在编教师标准执行。聘用制合同教师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健康码。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虑疫情原因,有可能会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中学聘用制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 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5 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