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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永清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文章来源:永清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27 17:25:23


永清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补充公告

 

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永清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扩充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廊坊市范围内户籍。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过于肥胖和消瘦者不予招聘。

6、复退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7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永清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3楼办公室(导航地址:“永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廊霸中队”院内)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永清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后,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可进入考场。

6、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1000米跑。

7、体检: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8、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填写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9、公示:招聘人员名单在永清县公安局进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岗位

1、警务辅助人员的聘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招聘人员到岗后,培训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标准依据《永清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四险一金。

3、招聘人员在巡特警大队工作。见习期一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收回配发的全部服装和装备。

四、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人:李朋程

联系电话:15731664586

永清县公安局政治处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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