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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廊坊永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文章来源:永清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01 13:14:10


永清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永清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日,在永清县政府网站(http://www.yongq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对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1、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于高校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通过,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4日。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站:
 
  (http://47.93.208.246:8888/login/5ce882c402ec2ecc)
 
  2、报名时间:7月4日9:00至7月8日17:00;
 
  3、审核时间:7月4日9:00至7月8日18:00;
 
  4、交费时间:7月4日9:00至7月9日23:59;
 
  5、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永清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qxsydwzp@126.com,并致电0316-6696963。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7月14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考生须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7月22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
 
  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7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永清县人社局北三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时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其他一律无效。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8月4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8月6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缺少证件不得参加面试。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可进入考场。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考10分钟。
 
  面试评委全部外聘,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4、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如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名单:笔试总成绩高者,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若再相同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七、考察
 
  8月8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
 
  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体检
 
  8月17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先上岗,后取证”阶段性政策报名,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考生选择学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再相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十、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报名成功后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3、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公开招聘的有关环节涉及的相关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变化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短信。
 
  4、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6696963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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