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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衡水阜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5人公告

文章来源:阜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8-05 09:10:38


  阜城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5名,根据单位性质,纳入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编制、事业差额编制管理。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7年8月7日(不含)至2005年8月7日(含)之间。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7日之前(含8月7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阜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应聘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
 
  ①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幼儿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专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为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与所报岗位的学科相符)。
 
  ②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网站。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4:99)
 
  报名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12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阜城县政府网,点击报名网站(网址:http://110.249.194.214:99)链接进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要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按提交的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建议不要修改,否则信息将按新的修改时间排队。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9、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阜城县招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按冀价行费[2018]146号文件规定于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缴费结束后等待准考证打印通知,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不良档案。
 
  (四)开考比例: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空缺岗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分A、B、C三类试卷。报考县直乡镇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用A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写作知识等。报考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用B卷(包括B1和B2两类试卷),内容为教学综合基础和相应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教育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中小学教师岗位试卷为B1卷(教学综合基础+中学以上水平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全科知识);幼儿教师岗位试卷为B2卷(教学综合基础+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教学综合基础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卫生工作相关岗位的考生用C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具体试卷类型详见《2023年度阜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考后2-3天内在报名网站查询。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原则,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证件审核。
 
  六、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所有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均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籍材料是指含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的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已取得资格证或考试通过暂未发证的,提供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
 
  2、服务期内在岗“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如不能提供报到证,另需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教育、团委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发放合格证的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计划的人员,另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和应征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的“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证明。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阜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医护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5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考幼儿教师的试讲范围为现行一、二、三幼儿园所用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范围为阜城县六年级义务教育语文教材;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范围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参加试讲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备课室备课。所有专业的考生均不得将乐器及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组织。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评委及外围和后勤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务方案另行制定。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对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再并列,以报名学历高者优先,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阜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不合格的分别报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
 
  十一、注意事项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8-4899925(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附件:《阜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阜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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