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安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双向选择、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组织选聘。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计划选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安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①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②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③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2年10月24日(含)之前有效。
(三)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衡水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四)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安平县红旗东街人社局三楼308室
咨询电话:0318-7581066
报名时需一并提供一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安平县户籍考生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
4、小二寸蓝底照片一张;
5、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亦可)。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2:1,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指标调剂给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笔试内容为主观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选聘岗位工作职能制订,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或现场座谈等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七、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待遇
公示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落实工资福利待遇。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附件1
注:
1.A岗为普通岗位;
2.B岗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3.C岗为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