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衡水

河北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2-05-20 09:12:30


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PCR实验室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具有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3.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以后;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以报名首日为准。

(二)招聘岗位

1.检验岗位15人。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检验专业。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年龄放宽至35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临床岗位40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临床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规培证;

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证。

(2)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年龄放宽至35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 护理岗位40人。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有护士资格证书。

4. 网络管理岗位5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工程或网络信息通信专业。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由衡水五院具体负责,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防人员聚集。

(一)发布公告

通过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桃城区、《衡水日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报名、打印准考证网址:桃城区(网址http://121.17.168.183:81/)。

报名时间:2022年05月20日9:00—05月31日16:00。通过资格审核者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缴费时间:06月01日09:00至06月07日12:00。

(三)笔试(委托第三方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均须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请关注报名网站、五院官网通知。

2.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工作人员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考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提前作好相关防疫、考试等相关工作。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相应专业理论及公共知识,闭卷考试。

笔试时长及成绩: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之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五院官网上公示。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五院官网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3)报到证;(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委托第三方实施)

1.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五院官网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在五院官网上公示,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八)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资格者按总成绩和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名单在五院官网上公布。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递补下一名考生。

(十一)试用与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一个月。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并注重工作实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与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桃城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桃城区社会保险事业所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桃城区医保局缴纳。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各环节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将取消资格,空缺按相应原则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审核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复审、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咨询电话:0318--2328082

附件一: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附件二:工作人员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三:报考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2022年5月19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