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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衡水安平县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文章来源:安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16 09:25:25


2022年安平县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安平县统计局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7名派遣制人员。为顺利推进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双向选择、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本次招聘仅限2021年4月7日以前进入安平县机关、事业单位且在岗的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教育、卫生、公检法系统(含消防)以及社区办编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五)现岗用人单位同意;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治安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参加邪教组织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录用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红旗东街326号人社局三楼308室

咨询电话:0318-7581066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统计局组成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可在报名结束三天后通过报名咨询电话查询。

五、考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方式,另行发布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排名,各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收集考生人事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情况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与待遇

被招录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期限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工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

被招录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办法》执行,列入财政预算。

九、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2年派遣制统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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