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衡水

2024年河北衡水市中医医院选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文章来源:衡水市中医医院 | 发布日期:2024-09-25 09:17:29


  衡水市中医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衡水市中医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衡水市中医医院
 
  主要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统一选聘。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年龄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4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中医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详见附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网址:http://zyybm.y0y.com.cn。
 
  4.报名基本程序:
 
  (1)本次公开选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审核人员将在报名系统上及时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二)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对顺利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安排进行现场资格证件审核。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资格复审地点:衡水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衡水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需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并提供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衡水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是在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末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要求详见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及考察。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者,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一)考生务必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面试、体检等各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318-2688226。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衡水市中医医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衡水市中医医院
 
  2024年9月24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