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邯郸

2023年河北邯郸肥乡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

文章来源: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8-31 10:59:00


  肥乡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吸纳优秀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报考肥乡区乡镇事业编的人员。
 
  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肥乡户籍(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肥乡常住户籍);
 
  7、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正式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正式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教师);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现役军人;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不适合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30日。
 
  2.发布渠道:
 
  ①本公告通过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www.fx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②通过微观肥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8:30至9月3日17:30。
 
  2、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肥乡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邯郸市肥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照填表规范填好表项,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印证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格式(rar或zip)发送至邮箱fx8569158@163.com,邮件以“姓名+报考社区”命名。
 
  3、报名要求:报名社区工作者招聘的人员,需同时报考乡镇事业编。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应根据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因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肥乡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再进行单独考试、面试。审核对象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需出具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肥乡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
 
  2.资格审核期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组织体检
 
  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所肥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其他事项
 
  (一)凡聘任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本人应聘。
 
  (三)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公告发布平台发布通知,考生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关注发布相关内容,因个人未能及时了解并参与招聘活动的,责任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市肥乡区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0310—8569151,0310—8569158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邯郸市肥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邯郸市肥乡区委组织部
 
  2023年8月3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