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30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学科)信息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5.身体健康;
6.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需在资格复审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杰出、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8.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引进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7日0:00至7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portal.hd-u.com:3207/#/login,使用电脑端在线填写应聘申请,首次登陆需先注册账号和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
(3)提交材料:
①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留学人员需提交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二代有效身份证;
④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
⑤本人取得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执(职)业资格证书等。
(4)资格审查。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测评,学院网站公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2.测评
博士研究生由测评专家小组直接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作出能否进入体检环节的决定。
硕士研究生测评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不足3人时全部进入现场资料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业绩成果突出的进入现场资料审核,若业绩成果相同,则两者均进入现场资料审核环节。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名单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业绩成果包含:以第一作者发表北大、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完成国家级课题并结题,排名前三;国家级专利,排名前三;参加由教育部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大赛获奖。下同)
(2)现场资料审核。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现场资料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审核减去的名额不再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3)面试。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按照抽签顺序,每位应聘人员进入备课室现场备课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逻辑语言能力等。为保证评价标准统一,同一专业应聘者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试讲15分钟,根据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答辩5分钟。最后面试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与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随机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社局网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主管局(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未满离职、辞职、解聘或被开除者,退还相关费用。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及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1.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2.给予购房补贴5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162957;0310-3160208
监督电话:0310-316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