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邯郸市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二十三条政策措施》以及市人社、市财政部门《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邯人社字〔2020〕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对象为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烈士子女、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9日(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邯郸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脱贫人口另需提供《贫困手册》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员另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岗位、邯郸市信访局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岗位、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防疫岗位、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共服务岗位。
(二)招聘人数:218人。
四、岗位待遇及聘用期限
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招聘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根据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及用人需求,统一分配上岗,并将上岗情况9月30日前向市人社局就业处报备,做好相关资金申报工作。
六、日常管理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确定具体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实行考勤制度,建立管理台账等。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向人社部门申请岗位和社保补贴。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5709692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