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2022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4〕23号)文件精神,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实施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和人数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2022年度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选聘人数、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详见《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2022年度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特殊要求的见岗位备注;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二)选聘比例
选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1,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达到1:1可以面试,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相应岗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硕士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2月4日至2005年2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2月4日至2005年2月3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严重违纪违规,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辖范围内特岗教师;
7.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3日,通过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和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公告发布不少于7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至2023年2月17日17:30(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邮箱:lpgylczc@163.com
4.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见附件2);
(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XXX同学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2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加盖研究生院或本学院公章);
(5)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7)时效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报名注意事项:
①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②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向指定邮箱报名。
5.报名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提供材料清单,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只接受报名邮箱的第一次邮件报名,不得重复报名。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见报名材料1-7项,其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需带原件及复印件),由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要求择期开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材料审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材料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同时将基本情况报市人社局核准。
(四)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要求。根据报名情况,按规定进行分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
3.拟选聘人员的确定。设置面试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原“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承德市户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工作由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后,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被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