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2022年度教育和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和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教育专业类
①按岗位要求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②按岗位限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平泉市第一中学岗位的,985院校、211院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④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67号)文件规定,各地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NTCE )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⑤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⑥按要求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2.卫生专业类
按要求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报考专业分类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1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
1.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2年度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2年度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 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部分职位条件的说明
高校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以上解释范围内的2021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时,如择业期已经满2年的不纳入此范围)。
四、选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2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和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qu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www.pqyingcai.com(平泉英才网)。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8:30至8月13日17:00。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考官: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
3.面试要求。考生于面试前三天到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单》(祥见具体公告),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
(1)教育专业类: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专家封闭出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2)卫生专业类:采取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
5.面试规则:
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人数较多的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6.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中共党员(如都为中共党员,按入党时间较早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七)体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联系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个人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考核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报承德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 http://www.pingquan.gov.cn/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务必关注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五)本公告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疫情防控工作
在现有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手抓考试管理,一手抓防疫,切实做好选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选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级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对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健康监测、物资保障、清洁消毒、隔离区域、重点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具体防疫工作按国家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遇有突发问题及时向市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特别提醒: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