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拟向全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录岗位及数量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13所公办学校招录校医20名,其中医生13名,护士7名(后附岗位需求表)。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
2.年龄22—45周岁(1999年12月31日—1976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医生应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护士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护士资格;
4.身体健康;
5.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二)不得招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6.不适宜在招录单位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
三、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健康丰宁公众号、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2022年7月26日至 2022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5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14—5979862,0314—5979831。
(三)报名审核
报名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初步面试、对证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准予参加考试。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讯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有核酸检测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另请考生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五)体检和政审
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政审,如果有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由对应岗位未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果该岗位没有考生递补,可由另一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有核酸检测工作经历者优先递补。
(六)录用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相应岗位,成绩相同的,有核酸检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择。
四、身份、工资待遇及资金来源
1.此次招录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基础工资 1800 元,绩效工资300 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调整工资,缴纳五险。
3.资金来源:招录校医劳务派遣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
五、人员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招录的工作人员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招录单位负责新招录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县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丰政[2020]9号),参照人社局、财政局、招录单位等相关办法管理。
3.录用后,劳务派遣人员须服从招录单位今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工作调整。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入专场前要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亮“绿码”并且体温低于37.2℃的可以进入考场,如果出现“黄码”或“红码”以及无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则不可进入考场,并由专业防疫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处置。
(2)如果考生的“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是第一次测量体温≥37.2℃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测仍不合格的,取消本次笔试资格。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没有健康“绿码”和没有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入考场,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按照防疫要求处置。
(4)考点要增设考生入口,适当延长进场时间,控制入场速度,引导考生排队等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防止人员拥挤。出现拥挤行为不听劝阻的,由公安人员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点要迅速组织考生有序退场,不得在笔试考场附近逗留。对考场设在楼房的要按从下至上的顺序疏散考生。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2022校医招聘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统一用计算机打印,纸质报名表带至现场审核).doc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