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承德

河北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司法协理员28人公告

文章来源: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9-18 13:07:49


  宽城满族自治县关于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
 
  报名入口:https://bm2407.58survey.com/login
 
  为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的通知》(承依法治市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司法协理员A、B、C岗: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司法协理员D岗: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仅限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含原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宽城满族自治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工作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及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享受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其他工作人员;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计招聘司法协理员2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
 
  (四)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司法协理员B岗限退役士兵报考(报考时需提供退伍证)。司法协理员C岗:用于招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18日)仍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附件2。司法协理员D岗:限二类人员报考:1、法学类专业(报考时需提供毕业证);2、目前仍在司法行政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司法行政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附件3。
 
  特别提醒:报考B岗、C岗、D岗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9月20日下午17:30分前将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交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世纪一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3楼3009室人事管理股),逾期未上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18日通过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和“宽城人社小喇叭”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网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11: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11:00至9月20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考生本人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报名系统将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设定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如报名低于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截止后,系统将关闭,考试开始前(具体时间以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通知为准)报名系统恢复链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入口”链接处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打印的无效。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具体操作参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采取闭卷的方式。
 
  (1)笔试时间: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公告,参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考场安排及其它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笔试,考生只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非考务用品根据监考老师的要求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违者将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所需的一切考务工具(考试所需文具)统一提供。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两个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答题时间均为90分钟,每科100分,总分200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考生凭报名账号和密码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单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条件复审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年第35号令)追究责任。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证件审核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不予进入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严格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三道题,答题时间为8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综合素质。
 
  (3)评委设置:面试考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调。
 
  (4)面试分组:按照报考岗位进行分组。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将实行入闱管理,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果出现考生现场报出自己姓名或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
 
  (5)成绩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亮分,工作人员现场核分、出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成绩。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待结束后,在面试地考场外张贴公布。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总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遇本次聘用人员离职,将在本次招录离职人员所报考岗位中,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原始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学专业毕业的,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需提供基层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5.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参照公务员政审有关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有无练习“”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个人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7.录用和待遇。
 
  (1)被录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一并计入合同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由司法行政单位进行管理与考核。
 
  (2)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5.咨询电话:0314-7571077(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主要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
 
  特别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借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现象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司法行政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4年9月1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