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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沧州任丘市招聘社区工作者70人公告

文章来源: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11-15 14:01:02


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解决社区工作者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具体岗位和数量详见《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4年10月27日至1986年10月27日之间出生);

6、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7、要求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任丘市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任丘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2年10月27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失信被执行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1、报名网址: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6日下午5:00。

3、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下午5:00。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中午12:00。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个人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提示未过原因,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考生缴费后再次登录系统“进度查询”图标输入个人信息,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6)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7)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调整到同一办事处的另一岗位。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网上发布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任丘人事人才网查询。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学位(有者优先)和实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五)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和资格复审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附件4)、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所属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表》(附件2)执行,绩效薪酬实行总量管理,核定办法为上年度12月份社区工作者人数×当前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标准。再由单位制定的绩效薪酬分配办法确定个人绩效薪酬。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由财政拨付。

双学士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基本薪酬标准为: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178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6级基本薪酬;双学士学位、六年制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见习期194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8级基本薪酬。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被聘用后分别直接执行10级、13级基本薪酬。

除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五险一金”,不再有补充绩效等其他薪酬待遇。

五、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监督

六、有关要求

1、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在笔试、面试等环节,所有考生均须持有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请在任丘人事人才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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