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关于为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为沧县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6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名额
(一)报考沧县中学岗位要求第二轮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国30所师范大学2020-202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学位及以上)。相关学校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其他高中岗位要求普通高校2020-2022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和具备沧县中学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学士学位及以上)。
相关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原因。
(四)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五)考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六)考生持相应学段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名参加招聘。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考生需准备的报名材料
1、《沧县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4,填报打印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本人户口页(符合配偶户籍条件的提供配偶户口页和结婚证)。
4、毕业证(2022届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就业报到证(2022届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协议书)。
7、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成绩单、研究生学历还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2年7月28日至7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沧县实验学校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试题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对笔试及格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人选出现并列的将共同进入试讲。根据报名情况,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数之比小于5:1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采取讲课形式,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讲课(1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试讲内容由评委按报考学科从现行高中教材中随机抽取。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宣布成绩。
(四)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试讲的,试讲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名额将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学科应聘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时,招聘名额可按实际情况缩减。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试讲通知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出考察结论。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沧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八)因体检或考察环节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聘用期内享受同等条件的在编教师待遇。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在招聘各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期间现场报名、考试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要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2、现场报名及考试期间考生须持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扫码、测温、登记,状态正常(体温<37.3℃)的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方可进入,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3、考生对前10天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沧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65019 3059901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