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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公共服务局招聘司法协理员20人公告

文章来源:安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10-18 09:41:28


  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着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我县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具有安新县户籍且于2024年10月17日(公告日期)之前取得(含龙化乡;报考者配偶如有安新县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安新县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组织处理的;
 
  5.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5:00。
 
  (二)报名网址:https://hebrsks.com/#/e/axsfzp
 
  (三)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供审核,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需上传相关证明。
 
  3.网上报名时初审通过的,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下午5:00。报名结束且缴费成功,不予退费。
 
  4.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次考试岗位开考比例为3:1,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成功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笔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按招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三)笔试结束后3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参考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通知。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安新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
 
  (二)毕业证、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三)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证书,有政法部门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政法部门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本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者取消后续资格。
 
  (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尾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②法学专业毕业的;③具有政法相关工作经历的;④面试成绩高的;⑤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的;⑥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的;⑦出生时间较早的。
 
  (三)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和政审,并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通知。
 
  七、体检、政审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复检人员3次未接医院体检科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体检、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名网站的体检和政审公告时间为准)不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安新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任手续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司法协理员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一并计入合同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进行管理与考核。
 
  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职级晋升等按照我县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网站、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
 
  十一、报名咨询
 
  (一)技术咨询电话:0311-68002185
 
  (二)用人单位电话:0312-5320901
 
  (三)监督举报电话:0312-519831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注:请随时密切关注报名网址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手机短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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