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儋州洋浦技工教育发展需要,配齐配强学校教师人才队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以及《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21名,具体详见《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招聘教师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拥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能履行教师的义务,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12月19日;即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3年8月3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学士(含)以上学位。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通过儋州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发布。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儋州人民政府网或到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00;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9:30-14:00,现场报名地点: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紫金楼盛世堂(上海浦东富城路33号)。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包括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27)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②上传证明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Ⅱ.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Ⅲ.《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Ⅳ.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加盖公章);
Ⅴ.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Ⅵ.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Ⅶ.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6);
Ⅷ.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见附件5);
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上岗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Ⅹ.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③资格复审。网上报名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2月21日9:30-14:00,资格复审地点: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紫金楼盛世堂(上海浦东富城路33号)。
资格复审须提供:
Ⅰ.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Ⅱ.《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招聘教师报名表》(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1份;
Ⅲ.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加盖公章);
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Ⅴ.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Ⅵ.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Ⅶ.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1份;
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Ⅸ.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考核面试资格。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到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下载填写报名表。考生通过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②提供证明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
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Ⅱ.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Ⅲ.《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招聘教师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1份;
Ⅳ.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加盖公章);
Ⅴ.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Ⅵ.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Ⅶ.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Ⅷ.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签)1份;
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Ⅹ.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会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考核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4)。
(三)考核
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凭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书参加考核。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面试方式:采用10分钟微格教学和5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3.面试时间和地点:上海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签订拟聘用意向书。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以及考核成绩的先后排名,按1:1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
2.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898-28817918;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1.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