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开设有39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2000人。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7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具备《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受过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市场网站(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学校网站(www.gxjmxy.com)上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山路14号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7楼第二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现场报名时须按以下材料顺序提交应聘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党员身份证明(附件4)、业绩成果以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如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无要求的其他岗位不用提供。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以及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笔试、面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4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或超过1:4的,则需安排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经自治区供销社核准降低比例并发布调整公告后开考。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经自治区供销社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含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须加试。
(四)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1周内无法完成等情况的,则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确定考核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岗位招聘。
(六)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市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入职后,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岗位调剂安排。
(二)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三)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01600
招聘咨询电话:0771-5713410、5714741
联系人:蒙老师、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