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西 > 全广西

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4-07-12 11:54:49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登记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律事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为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权属以及登记规范化提供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承担自治区本级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立法调研、论证、立法后评估、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3日至200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办公大楼登记中心503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71-538844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提供材料如下:
 
  (1)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并提供表格电子版),贴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底色不限,并提供JPG格式电子版),本人在报名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有国家教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
 
  (5)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报名阶段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以上(2)-(4)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原件现场核验),JPG格式(需原件扫描,不接受手机、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
 
  3.2024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前必须提供在校学习证明原件方能报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可在公示前提供,如未能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提前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实行100分制。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提前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100分制,考评组考官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包括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当场即时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名确认。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总成绩的核算。
 
  面试程序结束,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核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岗位排名以及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公布。
 
  (七)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面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
 
  经登记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体检。
 
  由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771-5388122、0771-5388133。
 
  2.登记中心:0771-5388430。
 
  (三)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晓媛,0771-5388440。
 
  附件1:广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挂网).xls
 
  附件2:广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