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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马山县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日期:2023-05-12 15:02:22


 

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岗位1名,司法警察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岗位职责

(一)财务岗位职责:从事相关财务报表制作、单据审核工作;负责财务室与内外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工作。

(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从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庭审值庭工作;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工作;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2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财务岗位要求会计相关专业,报考司法警察岗位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四)报考财务岗位的,要求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要求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报考财务和司法警察岗位均要求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03

身份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马山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马山县人民法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年一聘;

(三)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1700元/月;岗位补贴400-900元/月(岗位补贴随工龄动态调整);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资30元。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予以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安排出差的可享受和在编人员同样的差旅补助待遇。

04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msfywei@126.com,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18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于2022年5月18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内容详见附件)

马山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1日

扫码获取附件:

(招聘公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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