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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商务局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5-10 14:42:56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的招聘启事

 

南宁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

(一)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一,专业要求:经济类。

(二)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二,专业要求:管理类。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诚实守法,吃苦耐劳。

3.具有较好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和协作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4.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7.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⒉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⒊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⒋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通过网络报名。

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2.《南宁市商务局公开招聘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近半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39266530@163.com,邮件以本人姓名命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22日。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学历及工作经历等任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面试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聘用。

六、工资待遇

工作地点在南宁市。薪酬待遇3077元/月(按照南宁市人社局财政资金聘请人员的福利待遇执行),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周年体检、节日生日福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解决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口关系和住宿。

联系电话: 0771-5539266。

附件:2023财政招聘人员信息表-南宁市商务局.doc

南宁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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