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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9 14:04:05


2023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19日-4月26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10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卢美霞,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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