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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发布日期:2022-08-04 10:43:31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局属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属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是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扬尘治理、市区防内涝以及城市管理其他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数据采集、分析、调度、初级考评等工作。组织研究开发相关软件,研究信息系统应用相应管理办法,制定相关标准、工作流程、联合执法、考评督查等配套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局系统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的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的维护和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局属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及以上;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cg.nanning.gov.cn/)和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办公区域内公示。招聘后续事宜(如公布面试人选、公布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公告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下载填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局属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简称《报名登记表》,下同),将《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后压缩,于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发送至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电子邮箱(nnzhcgxxzx@nanning.gov.cn)。邮件及压缩包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7630(请在非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招聘岗位有年龄、毕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8月8日(如18至35周岁,为1986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8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8月8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开考与增设筛选程序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如未达到1:2比例,则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核准开考,并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为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20人及以上,将增设笔试环节作为筛选程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二)笔试题型:公文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笔试通知:由局属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将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笔试人员。

(四)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周后,将在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和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五)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后续环节不再计入。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到现场进行二次核验,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两证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应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凡进入候考室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后,由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和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

八、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二)组织考察

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结合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cg.nanning.gov.cn/)和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办公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广泛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771-5737730、5533894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1: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局属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局属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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