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2022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补充聘用人员工作需要,根据《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精神,现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2类辅助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宣传或新媒体工作经验,擅长网站的设计及日常维护、更新、公众号的推送,具备采、编、播、控等新媒体基本素养,熟悉PS、内容编辑器和新移动端平台的使用,服从大局安排,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岗调配;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及要求:报名者填写《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等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664769537@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要插入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填写要准确、规范,填写使用的字体字号要前后一致、排版整齐,页面控制在两页纸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经审查,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错误等材料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包括居民身份证、《应聘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面试
1.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比例和人选,必要时设置初试和复试环节。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组织实施,一般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
2.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示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可以递补聘用对象。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参照市政府《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福利。
五、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地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72-2829393
单位地址:柳州市五一路8号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本次招聘简章在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众号及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