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二层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以下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社会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人员优先考虑。
(四)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事业单位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商调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31日。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或扫描件)1份。(2)单位编制本(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1份。(3)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人事教育科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西前楼5楼506室)。(2)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到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电子邮箱:lbzfwzzb502@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面试时携带材料原件到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审核。
(二)资格审查。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通知将通过电话告知入围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商调指标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不再组织考察。
2.体检:考察对象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出具体检报告。
(五)讨论决定。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联系。联系人:蒙元宾,联系电话:0772—4283921。
附件:20221013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2022.10.13.doc
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