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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3-07-07 09:43:21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工作地点在河池市金城江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能熟悉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的,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学专业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特长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质或技能证书扫描件发送到河池中院政治部邮箱(hczyzz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或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址: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0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8-2252685。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现场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网上报名的,符合招聘条件者,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本次招聘设置面试环节。

2.面试地点: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3.面试时间:七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名单。参照法院公务员招录要求进行政审。

(三)体检

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期内,聘用人员按照《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等待遇,差旅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六、相关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8-2252685。

 

附件:报名表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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