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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5-11 16:22:47


河池市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共1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团队精神好,身心健康。

(四)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4月27日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含3年)土地自然及城市建设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5月15日以前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

2.报名地址: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宜州区庆远镇县前街49号庆远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由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五)体检

入围人选由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河池宜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七)试用和聘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一)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按《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发〔2017〕8号)规定执行:本科学历每月按25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大专及以下学历每月按23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六、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778—6856208(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宜州区城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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