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商务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河池市商务局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商贸运行监测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干部回避的原则。
三、公开遴选范围
河池市在职在编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市直单位以外人员要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有在经济部门工作经历、熟悉经济工作或有写作特长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试用期内,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或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和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选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河池市商务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亲笔手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
(5)如本人撰写有重要文稿、综合文稿或宣传报道文章的请同时提供。
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河池市商务局电子邮箱hcsswj@hechi.gov.cn。
4.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11号,邮编:547300,联系电话:0778-2281560。
《报名表》可通过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
(三)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商务局组成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适岗比选。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评优获奖等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前)进行适岗评价打分。原则上按1:3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遴选人员实行1个月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期间未发现有不适合遴选岗位工作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操作。在公开遴选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面试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遴选对象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