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西 > 桂林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2022-06-20 18:24:48


灵川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灵川县医疗保障局是灵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公务员管理正科级单位。其下辖二层机构灵川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承担组织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具有临床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等本科及以上文化,年龄在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以下。

(三)拥有大桂林常住户口。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二)有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或持有医学类相关职称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通过后予以正式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  6月29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773-6816136。

(二)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

(三)报名形式:到灵川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递交报名所需材料(地址:灵川县灵南路13号,原灵川县委五楼)。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2100元/月(含五险),绩效按县有关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相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合格报告。

灵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灵川县医疗保障局聘用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