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雁山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 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 号)、《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文件、《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为确保桂林市雁山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农村小学特岗教师4名,分别为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1名。
(二)农村初中特岗教师2名,分别为语文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14日。
2.资格审查:雁山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
3.报名与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雁山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glyszf.gov.cn/shgysyjsly/jyzs/ggxx/)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7月4—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其他时间段不接受资格复审申请。
2.地点:雁山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93号,桂林市君武小学旁)。
3.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由教育局通过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公布。
4.提供材料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将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面试时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4)专科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专科毕业证未明确为师范类的必须开具);
(5)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其它个人求职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开考;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20人免笔试,资格复审通过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需进行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每科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低于50分的,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2.面试对象:
(1)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2)笔试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发布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采取如下方式确定考核人选:按7位评委总分计算,分值高者优先;如7位评委总分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上述两种方式仍未能分出优胜者,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加试在面试当天进行。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做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做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布聘用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区教育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公布,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2024年7月31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8月31日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各中小学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进行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十)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由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于2024年9月20日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信息公开制度。桂林市雁山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桂林市雁山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文件执行。
(二)本方案由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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